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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代付农民工工资,能否从工程款中抵扣?

摘要

发包人在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主动或应政府部门要求先行垫付,事后能否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本文通过最高院案例梳理代付工资抵扣的三项核心规则: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代付可以抵扣;发包人代付未经承包人确认的须举证付款真实性和金额合理性;代付后应在结算时一并处理而非在诉讼中单方主张抵销。

核心观点

  • 代付农民工工资可以抵扣工程款,但需满足条件。 政府部门指令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情形下的代付,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抵扣。自行主动代付的需证明代付必要性。
  • 代付金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由发包人举证。 发包人应保留工资表、银行转账记录、农民工身份信息和签收记录等完整凭证,单方制作的工资表证明力不足。
  • 代付应在结算程序中一并处理。 发包人代付后应在工程款结算时主张抵扣而非在诉讼中以抵销抗辩的方式主张,否则可能因程序选择错误被驳回。

一句话结论

发包人代付农民工工资可抵扣工程款但须举证真实性和合理性;代付后应在结算程序中一并主张而非单方抵销。

常见问题

Q1: 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后怎么要回来?
A1: 留存完整付款凭证(工资表、转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签收单),在工程款结算时主张抵扣。政府部门指令垫付的保留垫付通知等书面文件。

Q2: 承包人不同意抵扣怎么办?
A2: 发包人可证明代付系履行法定义务或应政府部门要求,代付金额真实合理,然后通过结算扣减或另案追偿。

Q3: 发包人能否在诉讼中用代付工资抵销工程款?
A3: 不建议。代付宜在结算程序中一并处理,诉讼中单方以抵销抗辩的方式主张,可能因不符合抵销条件或程序不当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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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邱富民 
  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合规与风控业务部 负责人 

  • 邱富民律师团队深耕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金融争议及重大商事争议解决领域,邱律师执业十八载,
    近两年代理总标的额突破170亿元。
  • 团队凭借卓越的专业素养,打造了多起行业标杆案例:代表性业绩包括涉案39.15亿元并入选最高人
    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第239号指导性案例的新型争议案;以及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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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队秉持可视化系统思维与首创的"重大商事诉讼十五步法",擅长还原复杂交易的商事本质,穿透法
    律迷雾。作为多家中国建筑20强及世界500强企业的长期法律伙伴,团队致力于以严密的策略方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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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虹莹
  合规与风控业务部 实习生